【記賬報稅】什么是偷稅、騙稅?有哪些處罰規定?
來源:昆明銘宇財務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17-09-25 11:20:16瀏覽次數:3030次
【記賬報稅】什么是偷稅、騙稅?有哪些處罰規定?
一、偷稅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處罰如下:
(1)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犯有偷稅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二、騙稅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是騙稅。具體處罰如下:
(1)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2)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4)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上述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按偷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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