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和地稅有什么區別?
來源:銘宇財務 時間:2017-11-22 15:34:04瀏覽次數:3434次
說到國稅和地稅有什么區別?很多人會說:國稅不就是國家的稅,地稅不就是地方的稅嗎?no,如果這樣想就錯了,就讓昆明銘宇財務來告訴大家吧。
上個世紀90年代,當時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更好地發揮國家財政的智能作用,增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我國開始實行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為適應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需要,省及省以下的稅務機構分設為兩個系統:國家稅務局(國稅局)與地方稅務局(地稅局)。
據昆明代理記賬了解,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一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由于按照稅收收入歸屬和征管管轄權限的不同,可分為中央(收入)稅和地方(收入)稅,分別同國稅系統和地稅系統征收。昆明代理記賬要提示的是消費稅為中央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其他稅一般為地方稅。
稅收分三類:1、國稅征收;2、地稅征收;3、國稅與地稅共享征收。國稅,由國稅局征收;地稅,由地稅局征收;對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由國稅局征收,共享稅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國稅局直接劃入地方金庫。
國家稅務局征收的稅種:增值稅,消費稅,鐵道部門、金融、保險公司繳納的部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的所得稅; 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資源稅,車輛購置稅。
地稅征收的稅種: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國、地共有稅種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在地稅交企業所得稅,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業在國稅交)、個人所得稅(國、地共有稅種)、車船使用稅、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一般情況下按稅種管理)、車船使用牌照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一般情況下按稅種管理)。
國稅和地稅是依據國務院關于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而產生的一種稅務機構設置中兩個不同的系統。它們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兩者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區別。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空所必需的稅種(消費稅、關稅)和關乎國計民生的主要稅種的部分稅收(增值稅);后者則主要負責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營業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
隨著納稅人一直反映國稅局、地稅局兩頭跑的困擾,國家逐步注意到了并在最近審議通過了《深化國稅、地稅征收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是在堅持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基礎上,對現行體制加以改革完善,特別是加強國稅、地稅合作為納稅人提供便利。昆明代理記賬了解到目前各地稅務機關正積極推進國地稅之間的合作,以后辦稅會越來越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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